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济宁医学院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4.危化品使用及管理情况
5.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情况
6.实验人员安全技能操作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9月29日-10月15日)
各学院对实验教学中心(室)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实记录,立查立改;学院自身无法整改的,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自查自改阶段完成后,学院认真总结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填写《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
2.检查整改阶段(10月16日-10月22)
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学院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普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位。
2.请各学院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章)、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OA邮箱发送)连同纸质版于10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郭艳玲(联系电话:665576,3616208)。
附件: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
【供稿:屈志强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