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8浏览:1258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拟建设立项10-15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并按要求在教学中应用,经验收合格后,认定为学校虚拟仿真一流本科课程,纳入课程管理。

2.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至少申报1项。

二、申报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坚持特色导向,重点建设具有学校专业特色、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实验教学急需、空缺的虚拟仿真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课程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详见申报表)。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根据实验教学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符合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要求,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 2 个学时的实验教学需要,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5.项目内容、形式等可参考历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http://www.ilab-x.com/)。

四、有关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精心选择、设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内容,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OA邮箱发送)及纸质版提交教务处郭艳玲(联系电话:665576)。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择优立项建设。

  

附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



【供稿:屈志强  校对:郭艳玲  审核:时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