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医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通过大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推动教师科研成果和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
三、参赛要求
1.比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跨院(系)、跨校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10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赛程安排
1.预报名(3月-4月)
各学院积极动员,深入挖掘参赛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各学院指派专门老师负责大赛组织工作,并在院内进行线下预报名。
2.学院初赛(4月-6月上旬)
各学院在前期预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学院初赛,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参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于6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成绩和排名(含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3.线上报名(6月-7月)
各学院组织前期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
4.学校复赛(6月下旬)
复赛采用网评方式,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的网评材料上报,网评材料包括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及参赛项目PPT,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网评,并遴选出项目进入决赛。
5.学校决赛(7月初)
决赛采用路演的方式,邀请“互联网+”大赛省赛评委、企业家、行业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进行“线上+线下”评审,决赛将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
本届大赛评审规则依据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五、相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评审规则、学生操作手册及参赛手册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3.学校将推选优秀项目进入训练营进行专项打磨,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六、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联合举办。
附件:
(鲁教高函〔2020〕7号)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时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