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济医院字〔2019〕11号)要求,拟开展2018、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1.结题项目范围
2018年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要求
校级创新项目结题须在学校指定Ⅱ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创新项目须在学校指定Ⅰ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在Ⅱ类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前3位次作者,并标注项目信息;其他研究成果如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项目组成员须为前3位次完成人。
各学院审核项目结题材料,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2019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要求
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检查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教务处备案。
省级、国家级创新项目需同时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季度报告,平台中期检查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安排检查、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经专家认定无法按期完成的,可终止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6月29日前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发周军燕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济宁校区:屈志强,日照校区:周军燕)。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大学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6.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7.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医院字〔2019〕11号)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19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时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