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济宁校区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5-27浏览:688


济宁校区各学院及学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复课复学工作精神,根据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济宁校区学生返校后教学任务的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对本学期济宁校区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课堂教学

(一)理论教学

1.返校学生理论课全部按教务管理系统内既定安排时间、地点上课,严格落实座位间隔1米距离要求。其中,通识教育选修、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Ⅱ类选修(任选、非指定选修)课程实施线上教学,不再安排线下教学。

2.开课教研室及授课教师须同时实施线上教学,按原要求做好线上教学材料上传、互动答疑、作业发布与批阅、线上测验等工作,确保未返校学生正常进行线上学习。

(二)实验教学

1.教务管理系统内实验课未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项目,学生返校后全部按教务管理系统内既定安排时间、地点进行上课,按照间隔1米距离要求,结合授课班级学生人数及实际教学需要组织安排。原则上每次实验课安排到课学生数最多不超过当次课应到学生总数的一半,可适当采取在原分组基础上进一步拆分或整合方式进行,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2.开课教研室(实验室)及授课教师结合实验课授课任务,充分讨论,科学调整,合理安排,每次课到课学生安排通过超星或智慧树线上教学平台于该次课上课前2天通知到位;同时按原实验教学要求做好线上教学材料上传、互动答疑、作业发布与批阅、线上测验等工作,确保未返校学生正常进行线上学习。

(三)补课安排

1.理论课原则上不再统一安排补课,开课教研室及授课教师可结合课程授课实际,在返校后的课堂教学或线上教学时间内适当安排串讲或集中答疑,相关内容自行调整。

2.未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项目,由开课教研室(实验室)及授课教师会同实验室技术人员充分讨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调整,周学时合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内“调停课”方式进行补课,与学生沟通及实施方式参照上述实验教学安排执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按原计划进行,并于6月1日-6月10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返校学生原则上进行现场答辩,各学院严格落实座位间隔1米距离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分组、场地设置及答辩环节;未返校学生原则上进行远程答辩,务必提前准备、模拟拟采用的会议平台(如QQ群、微信、腾讯视频会议等),并按要求做好答辩材料的填报、整理、归档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召开全体会议,专项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强调纪律,压实责任,加强监督与管理,切实将学生返校后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2.授课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按要求落座,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监督落实。因教室容量限制,按上述到课原则无法安排者,应至少于该次课上课前2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调停课”方式申请调整上课地点,并自行通知上课学生通过系统查询。教室落座示意图详见附件。

3.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验管理组下发的《教学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课前集中开展实验室整理及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对实验室进行彻底卫生清理和全面清洁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经所在学院检查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运行期间保持卫生、加强通风,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内容,统筹做好实验耗材、仪器设备检修维护等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4.太白湖校区第一批非毕业年级返校学生自6月1日起正式上课,未返校学生仍进行线上学习,学习及管理要求不变。

5.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李印龙(0537-3616236,15069777779<667179>);刘士宾(0633-2983657,18263336974<626974>)。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




【供稿:李印龙  校对:郭艳玲  审核:时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