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学期“智慧教学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0-05-24浏览:726


各学院及教学医院:

2020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以来,广大教师克服困难,履职尽责,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实践,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智慧教学之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学期所有承担线上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参评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重视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以德施教。

2.高质量完成在线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各类线上教学培训和集体备课活动。

3.具有较强的线上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合理,教学要求全面,教学资源丰富;课程访问量大,教学活动频繁,教学互动质量高,效果好;线上考核形式多样、组织严密,作业完成批阅率高。

4.学生到课率高,教学效果优秀。

三、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积极动员,严密组织,由个人申请,专家评选推荐,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与线上教学教师数量的5%(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需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汇总表及推荐教师个人材料(能体现教师本人线上教学实际场景的电子照片1张,800字左右线上教学典型事迹文字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命名方式:“学院名称+教师姓名”,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教学医院推荐材料由实践教学管理处统一汇总。

联系人:李印龙15069777779(667179),邮箱:75294669@qq.com。

3.推荐教师即获评学校“智慧教学之星”,学校予以表彰颁发“智慧教学之星”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智慧教学之星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智慧教学之星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24日



【供稿:李印龙  校对:郭艳玲  审核:时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