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学校《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9〕101 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19年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坊负责人需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创新创业指导经验,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导师、学科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
1.指导学生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获国家发明专利或科技奖励;
4发表创新创业研究论文、专著。
二、申报要求:
1.工作坊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含负责人),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活动指导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能力,每位指导教师只能参加1个工作坊。工作坊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任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为指导教师。
1.工作坊应有较为明确的研究领域、建设内容和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确保按照《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2.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填写《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书》、《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汇总表》,于10月21日(周一)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OA邮箱发送)提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9〕101 号)
2.《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书》
.《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