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转专业学生拟免修课程系统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3浏览:665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转专业学生拟免修课程系统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修范围及要求

1.2018级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并考核合格且现专业重开的课程,如教材、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一致,且转出专业该课程学时数达到现专业该课程应修学时数的80%(含)以上者,可予以免修。

2.2017级转专业学生拟免修课程参照附件1执行。

二、拟免修课程系统申报

1.时间安排  12月248:00-12月2617:00。

2.由学生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自行申报办理。查询流程:“信息查询--学习计划--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预审--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代表补修,√代表可免修”申报流程“业务办理—免修申请”

三、拟免修课程审核

1.时间安排  12月278:00-12月31日17:00。

2.拟免修课程审核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审核流程:教务管理--成绩管理--课程免修管理--审核

四、有关要求

1.请课程承担单位、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学业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作用,督促教研室和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与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由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费缴纳、延期毕业或无法毕业等问题,责任自负。

2.《形势与政策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均为跨学期开设课程,学生无需办理免修手续。

  

  

附件1.2017级转专业学生拟免修课程一览表

2.免修申报及审核流程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2019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