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6-20浏览:729



  

各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26,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年会推荐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遴选要求

所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可申报(以下简称“国创项目”),遴选要求参见附件2,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种类型择优推荐一项参加年会项目申报。

二、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遴选参加“国创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遴选“国创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

遴选“国创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

提交《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2-1),同时提交项目研究论文(电子版)及查重报告,论文格式参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2-2)。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

交《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3),同时提交展板设计电子档一份(展板设计要求见附件2)。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

提交《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4),

四、提交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将材料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于6月25日(周)前按照项目类型提交至联系人,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

创新项目联系人:周军燕;联系方式:0633-2983769

创业项目联系人:韩广勋;联系方式:0537-3616070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9-26

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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