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现予以公布,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拟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采用选课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公布开放项目(附件1),尽快组织实验室(中心)制定实验室开放计划,请指导教师于4月1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实验室开放项目课程申请开课工作,教务处将及时对申请课程进行审批开课,请指导教师及时登录系统关注,并在审批开课后于4月16日前完成教学进度安排及排课工作(申请开课及排课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2)。学校将随后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2.实验室开放过程中,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本》,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学生签名真实、规范(不允许代签),并妥善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申请延期项目指导教师将不允许申报新的实验室开放项目。
4.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计分范围,请指导教师认真完成开放项目指导任务,并做好学生考勤等项目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完成后根据学生参与及完成情况赋予相应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依托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学生科技创新类课题开设的实验室开放项目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名单
2.实验室开放项目选课操作流程及演示视频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