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 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4-26浏览:109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自本学期起启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4.16.13)进行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任务

本学期考试任务见附件1,各学院教学管理科可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教务管理-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查询、导出本学院考试任务。考试组织单位按以下原则安排考试:

1.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后1-2周内进行,教学周次在17周以上的课程安排在复习考试周考试。

2.非考试周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考试周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因考场容量限制,请考试组织单位提前协调考试时间和地点

3.考试安排、试卷命题、印刷和保密以及监考等依据考试管理规定执行;机考课程考试安排参照《济宁医学院计算机辅助考试流程(试行)》(教务函〔2016〕52号)执行。

二、考试安排系统操作

考试任务需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主要操作步骤如下:

(一)基础信息维护

授课教师需于结课前至少一个月在系统“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页面维护课程考试信息,具体包括:

1.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考试指需卷面安排的考试,考查为非卷面安排的考试。

2.考核形式:笔试、机试、口试等。

3.安排类型:随堂考、学院考、考试周统考等。随堂考,指该课程最后一次上课时间单元进行考试;学院考,指由各学院安排考试;考试周统考,指在学校考试周由教务处统排考试。

(二)考试任务安排

开课单位教学管理科可通过系统“教务管理-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页面对考试进行安排,包括合考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主考教师、监考教师。考试安排系统操作见《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操作手册》(附件2)。

(三)考试信息管理

开课单位教学管理科可通过系统“教务管理-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信息”页面对考试安排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编排座位号、备注监考集合地点、导出班级课程考试、开放考试安排查询等。详细说明见《操作手册》(附件2)。

(四)考试信息查询

如考试组织单位已开放考试安排查询,则相关老师和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相应考试安排。具体操作如下:

1.主考、监考教师:可在“个人事务-教学工作-考试安排”中查询到考试安排,并可根据需要打印考场贴。

2.学生:可在“信息查询-考试安排”中查询。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对照本学期教学任务书认真核对考试任务,查看是否缺少或多余课程和教学班。

2.系统中已对本学期拟在考试周安排考试标记为“考试周统考”,如需修改考试安排类型,请学院教学管理科在5月7日前与教务处考务中心协商。

3.系统中开课、授课任务修改,有可能导致已安排的考试任务丢失,因此如需修改课程开课、合班、教学进度,请先确认尚未安排考试。为避免影响考试安排,请各开课单位督促本单位老师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课程开课、授课、考试信息维护。

4.“考试任务管理”中“合考编号”表示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学班是否同时考试。如各教学班考试时间相同,则合考编号应一致;各教学班考试时间不同,则各批次考试应采用不同合考编号,一般以“课程编号-顺序号”进行标示。

5.目前辅修学生信息未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安排考试及通知时注意不要遗漏该部分学生。

6.考试工作量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如有主考、监考调整,须书面报考试组织单位审核修改。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任务一览表

      2.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操作手册

(附件见OA)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