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讨论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科各年级、专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二、有关要求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全部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
1.由专业所在学院对照培养方案、Ⅱ类选修课程简介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网址:210.44.16.13)中核对开课校区,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必修课,Ⅰ类选修课/专业限选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Ⅱ类选修课/任选课)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内容,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系统流程:教务管理--教学计划--学期执行计划--选择学期(2019-2020-1学期)、年级、专业等信息--查询--进行核对;结合专业培养实际,面向2017、2018、2019级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如需指定选修,请一并反馈,同时应切实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将开课师资等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2.由承担课程单位对照培养方案、Ⅱ类选修课程简介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开课任务管理”中核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各项内容,并根据最新教研室设置核对课程归属。
3.面向2017、2018、2019级各专业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如与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或专业基础选修、专业选修课程有重复,原则上不再重复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请专业所在学院予以核对反馈。
4.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考虑学生所在校区调整因素,充分沟通、及时反馈,切实将教学任务落到实处;面向高教园新开设课程单位要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教学条件保障等工作。
三、意见反馈
各部门、单位需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将反馈意见(附件1)报教务处教务科,如确因特殊情况涉及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应填写申请表(附件2)。书面反馈意见要求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时0A至高岩。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表
2.济宁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3.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核对操作指南
4.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管理操作指南
5.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通识教育课程查看操作指南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