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保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顺利开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按照《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5]52号)要求,拟开展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时间
5月25日(周三)-6月10日(周五)
三、检查方式
1.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填写《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2.各学院根据中期检查情况,撰写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对项目进展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填写《大学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周五)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安排检查、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经专家认定无法按期完成的,可终止项目。
2.创新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学校将于本年度末进行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结题项目指导教师不允许承担新创新项目的指导任务。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