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6年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校级创新项目结题须在学校指定Ⅱ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创新项目须在学校指定Ⅰ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在Ⅱ类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可为通讯作者,并标注项目信息。
2.创新项目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填写《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将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认真审核,并妥善保管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等相关材料,并汇总填写《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2)。
3.请各学院负责督促本单位立项项目的实施,未达结题条件的项目请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基础上尽快完成。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18年3月23日(周五)前将《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OA邮箱发送)连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创新教育科(联系人:周军燕 电话:0633-2983657)。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3.2016年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