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指导教师根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补充说明》(附件2),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3),实验教学中心(室)汇总后统一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学院审核。
2.实验室开放应尽量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开放项目仅申请购买必要的消耗材料(不包括低值类物品)。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实际需要,本着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内容、学时及耗材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济医院字74号)文件要求,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学分制管理范畴,请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力度,认真负责,保障项目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不超过3项;项目批准后,无特殊原因,必须在本学期完成;如指导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指导任务,可由学院选派其他教师进行项目指导;确需延期的,向学院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开放情况统计
1.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室)统计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开展情况,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3),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2.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济医院字74号)文件规定,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学生参与情况,填写成绩单(附件4),经所在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后,将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有关说明
1.请各学院于7月6日(周五)前将实验室开放申请、实验室开放情况总结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2.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使用实验室的,由指导教师进行申报,耗材费用从课题经费支出,申报时应将课题名称及编号填入《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并在《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中备注。
3.学校积极鼓励开设创新实验项目,并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创新实验项目应依托学科或课程,紧密联系教学内容,确实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对该类项目严格审核,学校也将重点对创新实验项目进行审核。
附件:
1. 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补充说明
3. 实验室开放相关表格
4. 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单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