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本学期实验室开放信息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 开放范围
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室)
(二)申报流程
1.指导教师根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补充说明》(附件2),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3),实验教学中心(室)汇总后统一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学院审核。
2.实验室开放应尽量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开放项目仅申请购买必要的消耗材料(不包括低值类物品)。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实际需要,本着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内容、学时及耗材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论证,各学院根据论证结果制定开放计划,并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二、信息统计
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室)统计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开展情况,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3),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有关说明
1.请各学院于1月19日(周五)前将实验室开放申请、实验室开放情况总结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2.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使用实验室的,由指导教师进行申报,耗材费用从课题经费支出,申报时应将课题名称及编号填入《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并在《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中备注。
3.学校积极鼓励开设创新实验项目,并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创新实验项目应依托学科或课程,紧密联系教学内容,确实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对该类项目严格审核,学校也将重点对创新实验项目进行审核。
附件:
1. 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补充说明
3. 实验室开放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