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济宁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7-12-05浏览:42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学校拟启动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拟立项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各3-5个,按教学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认定工作标准》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认定工作标准》(附件1),填写申报书及自评量表(附件2、3),并于12月15日(周五)前将电子版(OA邮箱发送)连同纸质版提交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2.学校将组织专家参考山东省建设标准评选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中心应根据省建设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建设力度,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认定。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以中心建设为契机,完善实验教学条件,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持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济宁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及自评量表

3.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及自评量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