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消耗材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要严格遵循“厉行节约、按需申报”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内容和学生数量计算实际需要量,按需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程序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所用消耗材料,实验室开放项目耗材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单独申报。
2.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组织申报,实验室(中心)会同开课教研室对所需消耗材料进行论证,制定消耗材料申报计划,由实验室(中心)汇总后统一填写申报表,经实验室(中心)及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三、相关要求
1.太白湖校区和日照校区分别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济宁)、(日照)》(见附件2、3)。
2.为方便信息的填报和统计,申报表部分功能采用宏代码实现,请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2003及以上版本软件打开表格并启用宏,使用方法见附件1。
3.实验室(中心)办公用品、卫生用品请从学院相关经费购置,不得列入实验教学消耗材料。
4.申报时请各学院注意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避免漏报。
5.请各学院于7月1日(周五)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济宁)、(日照)》纸质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附件:
1.填表说明
2.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济宁)
3.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日照)
4.济宁医学院关于严格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管理规定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