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学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均要全面向学生开放。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指导教师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实验室(中心)汇总后统一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
2. 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实际需要,本着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内容、学时及所需耗材进行审核,并于1月19日(周二)前将审核通过的《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和《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OA发至屈志强,3616208,663399)。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论证,各学院(部)根据论证结果制定开放计划,并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学实验室(中心)及教研室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加强管理、严格审核、认真实施,确保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科研、创新、创业项目中需要使用实验室的,由指导教师进行申报,耗材费用从项目经费支出。
附件:
1. 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2. 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