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5-04-28浏览:95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高校对2014年上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核对,现将教育厅《关于核对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通知》转发给您们,请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核对,并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根据教育厅要求,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两步:一是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核对,二是数据补采。基本状态数据核对仅针对涉及专业评价的14个表格(见附表)进行,关于图书、科研等数据信息不在本次核对范围内,数据补采工作将在五一之后进行;

2. 经核对需要修改的表格,请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规范进行修改,否则专业评价系统无法提取相关信息;

3. 关于表3-1-1专任教师基本信息,核对通知中的时间与去年的信息采集节点不一致,原表无需修改;

4.有关部门、单位请于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核对后的数据表格纸质与电子版交教务处(联系人:屈志强,电话:3616208,663399),同时附详细数据修改说明,学校统一汇总审核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4月30日上报教育厅

附件1 教育厅《关于核对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通知》

附件2 2014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附件3 2014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及内涵说明

附件1.教育厅《关于核对201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通知》.docx  

附件2.2014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doc

附件3.2014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及内涵说明.doc

教务处

2015年4月28日

附表:

序号

表格序号

名称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联络员

备注

1

表4-2-1

专业基本情况

教务处

各学院(部)

张清国

 

2

表5-1-1

开课情况

教务处

各学院(部)

张清国

 

3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

教务处

各学院(部)

张清国

 

4

表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人事处

 

张丽

 

5

表4-1-4

重点学科

科研处

 

戈文鲁

 

6

表4-1-3

博士点、硕士点

研究生处

 

 

此项未报

7

表1-5

实验室和科研基地

人事处

教务处、科研处

张丽

 

8

表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教务处

实践教学管理处

张清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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