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01-09浏览:94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下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室(中心)水、电、消防设施,确保用水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2.重点检查实验室(中心)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易制毒、精神类制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或其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和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3.寒假期间注意关闭实验室门窗,关闭不必要的水电设施。落实责任体系,明确实验室在寒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要求

1. 安全检查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实验室(中心)自查为主。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实验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检查过程中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3.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写明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易制毒、精神类制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或其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自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理建议,并填报相关信息(见附表),经学院(部)审核签章后,将自查报告和相关附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OA 至屈志强)于1月19日(周一)下午15时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0537-3616208,663399)。

 

 

附表1《济宁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与装置管理情况统计表》.xls

附表2《济宁医学院废弃物处置情况统计表》.xls

 

 

 

 

 教 务 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