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教务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研究制定了《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动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动物管理暂行办法.doc附表1 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动物购置申请表.xls附表2 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动物使用登记表.xls教务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