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监考
1.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及时将监考安排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监考员守则》(附件2)等监考规范,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考;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请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监考教师应按照监考安排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领取试卷或集合,并于考前板书以下内容:监考教师姓名、监督电话(太白湖校区、高教园:0537-3616203,日照校区:0633-2983768)。
二、考试巡视
1.集合时间:开考前10分钟
2.集合地点:
太白湖校区 多媒体管理办公室(教学楼218 室)
日照校区 多媒体管理办公室(教学办公楼0202室)
3.每组最后一位为巡视秘书,负责根据巡视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考场巡视员记录单》(在巡视集合地点领取),并提醒当场次所有巡视人员签字。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
2.监考员守则
(附件见OA)
教 务 处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