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18-07-04浏览:66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

(一)教学时间安排

1.在校生2018年9月1、2日报到注册,3日上课,至2019年1月20日结束,共20周;

2.2019年1月14日至1月20日为考试周。

(二)教学任务安排

课程教学任务具体安排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书》)。其内容包含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高教园、日照校区各年级、专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二、教学进度

(一)基本要求

请各课程开课单位根据《任务书》制定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进度。教学进度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要点:

1.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由开课单位制定并提交教务处汇总、整理,统一协调统筹后确定教学进度方案。

2.各专业、年级的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请开课单位注意合理分配周学时且兼顾不同课程间的衔接问题,避免出现学时分配过于集中及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现象。

3.周学时分配不在要求范围内的教学进度安排,由教务处组织协调调整。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通识教育课程优先;专业课程,涉及年级及专业多的优先;进度安排超过12个教学周的原则上靠前排,进度安排少于8周的原则上靠后排。

4.对于同时设有理论与实验学时的课程,为方便高效安排教学进度,请将同一内容的理论课与实验课错开一周,即实验课晚于理论课一周(其中教学进度在校生占满18个教学周的课程除外),排课时将不再考虑同一课程同一周内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前后顺序问题。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Ⅱ类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3~16周,每周授课不超过2次。

(二)材料提交

开课单位按要求填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附件2),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排课要求(包括指定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Ⅱ类选修课由课程承担单位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填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Ⅱ类选修课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交教务处教务科(OA至高岩)。

三、教学计划维护

为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下学期开课计划制定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学院对照《任务书》,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本单位各年级、专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2018年秋季学期)“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核对、更正。该项工作请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前完成。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模板)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Ⅱ类

选修课教学计划汇总表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