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18浏览:155

 

各学院:

2017版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试运行一年,结合学分制改革实际,现组织重新提交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要求

(一)结合教育教学新旧动能转换、硕士授权点申报及专业布局、学分制改革需求,各专业应着重对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规范或专业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设置相关课程与实践环节等,全面系统梳理、修订培养方案。

(二)全校所有专业需按照指导意见有关学分要求进行修订,各学年、学期学时、学分分配要均衡;由外学院开设的课程需按照前期有关平台课程会议要求学时、学分进行设置(附件1),单独开设或新开设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与开课单位沟通并签字确认。

(三)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需充分考虑任城校区专业设置布局及教学实际需要,同时参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说明》做相应修改(附件2)。

(四)已申请开设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本科专业需制定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参见《济宁医学院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五)修读指导建议是学分制培养模式下指导学生修读课程或规划学业的重要材料,各专业应高度重视,结合新要求,认真梳理、调整、完善。

二、工作进程和时间要求

(一)工作进程

6月18-25日,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及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并提交;

6月26-29日,完成本科及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形式审核;

6月30-7月6日,完成专家论证,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再次修改完善;

7月7-13日,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与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一并在2018级本科学生中实施。

(二)提交材料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并附单独开设或新开设课程沟通签字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太白湖校区OA至高岩,日照校区OA至刘士宾)。

 

附件:1.公共课程平台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说明

      3.济宁医学院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