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将组织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现发布补考名单(核对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范围
1.补考对象:2018届毕业生。
2.补考范围:依据培养方案要求,2018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修的考试课程(含转专业补修课程)中,未能达到课业评价要求(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或转专业补修课程尚未参加考试的,包括必修课、限选课、Ⅰ类选修课(不含各类任选课、Ⅱ类选修课及实践环节)。
二、补考学生及课程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补考名单及课程核对
1.补考名单核对:2018届毕业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成绩单,确定本人需补考课程(含转专业补修课程),与补考名单(附件1)进行比对,对多排、漏排、错排等有异议的课程,报所在学院,并在补考名单(附件1)中用“红色”字体标识,并在备注内予以说明。
2.补考课程核对:承担课程单位注意核对补考课程(附件2),如有异议,请用“红色”字体标识,并在备注内予以说明。
(二)意见反馈
各学院汇总学生、课程反馈意见(模版见附件3),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5月22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电子版OA至杜峰)。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拟定于6月17日(星期日)至6月21日(星期四)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做好命题、考试准备。部分专业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试及补考另行安排。
附件: 1.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名单(核对稿)
2.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课程一览表(核对稿)
3.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反馈意见表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