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4-17浏览:317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本学期课程考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后2-3周内进行,教学周次在15周以上的课程考试计划安排在复习考试周。

2.非考试周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教师,教务处协助安排考试教室;机考课程考试安排参照《济宁医学院计算机辅助考试流程(试行)》(教务函〔2016〕52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开课学院负责申报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考试计划,填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附件),并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前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OA至杜峰)。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发布。

三、注意事项

1.太白湖校区、高教园、日照校区课程考试计划分别填写工作表1、工作表2、工作表3,表中使用黄色底色标示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2.采用相同试卷的同一门课程,须在备注中说明,以便于统筹安排考试时间;跨学期开设课程或任选课程,如无需组织集中考试,请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3.请认真核对课程面向的专业、层次、班数、人数等信息,如有遗漏或信息不符请用红色字添加或修改,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计划表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