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将于近期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3月23日-2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试命题与监考
(一)命题及考试形式
1.补考试卷的命题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命题时应做到试题题量、难易度等与正常考试试卷一致,本次补考形式原则上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一致,即采用纸质试卷或上机考试。
2.纸质试卷:试卷命题、印刷及密封保存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命题完成由开课教研室指定专人于考前到考务中心领取送印通知单并到指定地点印刷试卷。监考老师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携带试卷材料及《考场记录单》到达指定考场。
3.上机考试:试卷命题、保密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具体要求参照《济宁医学院计算机辅助考试流程(试行)》;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考场记录单》及考试密码等到达考场,监考人员负责本场次本单位所补考课程的考试密码收集、发放及考试期间的保密工作。
(二)考试监考
各学院根据考试日程安排监考教师,并于3月23日11点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考试试卷收发由各课程监考教师自行负责,要求每个考场每门课程安排1名监考,补考人数在30人以上的,安排2名监考;同一考场内各监考教师需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三、学生补考资格
(一)补考名单及证件查验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名单(含2017级本科指定选修)见附件2,凡期末考试无故旷考或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2.补考学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2017级本科重修安排
1.2017级本科补考课程,由学生自愿选择补考或重修。如选择补考,则按补考安排参加考试;如选择重修,则随下一年级(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单独组织教学。补考仍不合格的,需按规定重修。
2.根据《济宁医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济医院字〔2017〕38号附件1)规定,学生成绩将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折算成课程绩点(具体办法见规定),乘以课程学分后得到学生该课程学分绩点。如课程旷考或补考不合格,则课程绩点为0,该课程不获得学分;补考合格的,无论成绩高低,课程绩点为1;缓考、免修的,按照实际成绩计算课程绩点;重修的,以最好成绩计算课程绩点。
3.申请重修学生填写《重修申请单》(附件3)交学院学生管理科汇总,填入《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3月22日(星期四)上午9点前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考务中心(电子版OA至张倩)。
四、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由成绩录入人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与维护”页面录入,成绩录入人一般与期末考试一致,原由多位老师录入成绩的课程,成绩录入人为教研室主任。教师录入成绩时如有学生无考试成绩则在备注中选填“旷考”。
如教务系统学生名单中缺少考生信息,则填写《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报表》(附件5),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3月30日(星期五)。
五、注意事项
1.补考工作是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安排,做好有关教研室及补考学生的通知下达、监考人员安排协调及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按时巡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守则》,考前需认真查验考生证件,并填写监考记录。
3.部分课程补考需使用答题卡,学生参加考试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必备的文具。
4.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设备(手机、隐性耳机、无线接收电子手表)、书籍、笔记、小抄等有可能用于作弊的物品进入考场。
5.为严肃考风考纪,欢迎对违纪和舞弊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太白湖校区(含高教园) 0537-3616205
日照校区 0633-2983657
电子邮箱:jyjwk@163.com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安排一览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学生名单
3.重修申请单
4.重修申请汇总表
5.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报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