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实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巡视及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制度有关规定
1.教学巡视听课:巡视周内每位巡视人员听课两次(第一周巡视每人听课一次)。处级干部巡视安排见附件1。
2.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科工作人员,以及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每人听课4次。
二、材料提交、存档有关要求
1.教学巡视听课:巡视人员将《济宁医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议表》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收齐、汇总并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一览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后连同本单位巡视人员《听课评议表》于3月21日(星期三)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OA至高岩)。个人听课记录本整理后留存所在单位备查。
2.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各学院各级管理人员将《济宁医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议表》、个人听课记录本整理后留存所在单位备查,所在单位负责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一览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后于3月21日(星期三)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OA至高岩)。
3.听课评议表及一览表中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并与课程表、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一致,相关资料见附件3。
附件:1.处级干部教学巡视安排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一览表
3.听课相关资料
教 务 处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