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8浏览:63

教务函〔2017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定于2017年3月17日-3月19日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实施

补考工作是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安排,做好有关教研室及补考学生的通知下达、监考人员安排协调及各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试卷的命题及考试形式

1.补考试卷的命题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命题时应做到试题题量、难易度等与正常考试试卷一致,本次补考形式原则上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一致,即采用纸质试卷或上机考试。

2.纸质试卷:试卷命题、印刷及密封保存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命题完成由开课教研室指定专人于考前到教务(考务)科领取送印通知单并到指定地点印刷试卷。开课教研室应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连同《考场记录单》交予监考老师,监考老师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若某场次考试监考未安排本单位的教师,请务必于考试前一天将密封试卷移交教务处教务(考务)科,由教务(考务)科统一协调发放试卷。

同一门课程有2套及以上试卷,请另行分装并在试卷袋封面标示清楚适用的年级、专业、班级及人数等同时向监考教师说明情况

3.上机考试:试卷命题、保密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具体要求参照《济宁医学院计算机辅助考试流程(试行)》;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考场记录单》及考试密码等到达考场,监考人员负责本场次本单位所补考课程的考试密码收集、发放及考试期间的保密工作。若某场次考试监考未安排本单位的教师,请务必于考试前一天将《考场记录单》和考务信息(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试密码等)打印后移交教务处教务(考务)科

三、学生补考资格及证件查验

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无故旷考或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补考学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由成绩录入人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与维护”页面录入(成绩录入人与期末考试一致)。教师录入成绩时如有学生无考试成绩则在备注中选填“旷考”。

如教务系统学生名单中缺少考生信息,则填写《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报表》(模板见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

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3月23日(星期四)。

五、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守则》,考前需认真查验考生证件,并填写监考记录。

2.部分考试使用答题卡,学生参加考试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必备的文具。

3.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设备(手机、隐性耳机、无线接收电子手表)、书籍、笔记、小抄等有可能用于作弊的物品进入考场。

4.为严肃考风考纪,欢迎对违纪和舞弊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太白湖校区(高教园)  0537-3616205  15069777779(67179)

日照校区  0633-2983657  18363376617(62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