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7〕2号
各部门、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发布,请各部门、单位将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见附件)通知到相关单位、班级和人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所列周次按教学周执行,与教学进度表一致;
2.实验课、上机课、实习(见习)课的上课地点在课表中均没有标注,请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到年级辅导员和开课班级;
3.各单位按照安排,落实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教学资料汇编》,于3月30日前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务(考务)科。
4.各部门、单位尽快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于3月30日前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与“开课教学计划”的维护。
5.为便于巡视、听课,请各部门、单位汇总第一周本单位承担课程开课情况,填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于3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考务)科(OA至高岩)。
6.联系电话:济宁 0537-3616205(616205)
日照 0633-2983657(633657)
教务处
2017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