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6-06-02浏览:85

各院(系、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实施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将补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范围

1.补考对象:2016届毕业生,含2011级五年制本科、2012级四年制本科、2013级专科及2014级专升本各专业学生。

2.补考范围:依据培养方案要求,2016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修的考试课程(含转专业补修课程)中,未能达到课业评价要求(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或转专业补修课程尚未参加考试的,包括必修课、限选课(不含专业任选课、公共任选课、实践环节)。

补考学生及课程详见《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学生名单(核对稿)》(附件1)及《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课程一览表(核对稿)》(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补考名单及课程核对

1.补考名单核对:2016届毕业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成绩单,确定本人需补考课程(含转专业补修课程),与补考名单(附件1)进行比对,对多排、漏排、错排等有异议的课程,及时向所在学院(部)反映,并在补考名单(附件1)中用“红色”字体标示,且在备注内加以说明。

2.课程核对:承担课程单位注意核对补考课程(附件2),如课程无需安排补考,请用“红色”字体标示,并在备注内加以说明。

各学院(部)将学生反馈意见、课程反馈意见汇总后于6月8日(星期三)前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电子版OA至张倩)。

(二)考试时间安排

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计划安排在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五)举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试卷的命题及印刷

补考试卷的命题、保密、印刷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命题时做到试题题量、难易度等要与正常考试试卷一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命题完成后由开课教研室指定专人到教务(考务)科领取送印通知单并到指定地点印刷试卷。

(四)补考成绩报送

补考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两日内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纸质成绩单需教研室主任签字(电子版OA至张倩)。

三、注意事项

1.补考学生一律凭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或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请于考前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张贴一寸免冠近照,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并在照片张贴处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补考无故旷考者,不再安排补考,一律作结业处理。

3.请各院(系、部)、教研室根据日程安排做好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如果考试的考场没有安排本学院(系、部)的监考人员,请在6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试卷封好后交教务(考务)科统一协调。

4.为严肃考风考纪,欢迎对违纪和舞弊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太白湖校区  0537-3616205  15069777779(67179)

          日照校区    0633-2983657  18363376617(626617)

          电子邮箱:jyjwk@163.com

                                         

 

附件:1.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名单(核对稿)

      2.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课程一览表(核对稿)

      (附件请见OA校内通知-教务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