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已逐步展开。为做好复习迎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高哲学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繁之 任淑敏 刘永春 刘兆民 刘宝旨 孙 冰
李雪梅 李葆华 杨洪峰 张春芝 陈吉义 陈 廷
孟纯阳 秦建中 班 博 崔月华 崔 文 葛 凤
程 刚 戴伟娟
考试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
2.负责全校考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巡视考场、检查考试及监考纪律;
(二)相关单位职责
1.教务处负责考试日程、考场及监考人员的安排;负责对各院(部)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全校的考试工作总结,向考试领导小组汇报。
2.学生工作处负责会同各学院(部)向学生进行考前纪律宣传,做好诚信教育,防范考试作弊;组织学生清理教室,保证考场的洁净;
3.各学院(部)负责在考前组织召开本单位教研室主任或全体教师工作会议,传达考试有关要求或注意事项;负责提前一天通知本部门的监考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集合地点领取试卷。
(三)主考人职责
主考人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教研室主任委托本教研室的其它任课教师担任。主要职责为:
1.负责课程的命题、印制及保密工作;
2.负责配合考试领导小组检查本门课程的考场纪律;
3.负责本门课程的考场记录单的汇总和整理,填写主考汇总表并将考试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4.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评阅试卷,按要求做好成绩录入及分析工作;
5.负责整理评阅后的课程试卷并按要求做好保管。
(四)监考人员职责 参见《济宁医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二、命题
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命题工作请严格参照《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济医院字〔2006〕43号),确保不能出现与近五年内原题重复。
试卷及相关材料格式请参照《关于发布“试卷、答题纸等考试相关材料模版”的通知》(教务函〔2013〕38号)(模版下载网址:http://jwc.jnmc.edu.cn/show.aspx?id=166),同时填报《试题申报表》。
有关人员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确实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考试结束后要保证试卷完全回收。
三、考试日程、监考及巡视安排
请遵照“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附件)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监考、巡视安排将通过OA办公系统另行通知。
实施上机考试的课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研室及有关学生做好准备,上机考试的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四、试卷的评阅
阅卷前,试卷和答题纸要进行分别装订密封,统一阅卷标准后再行阅卷。阅卷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将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报所在学院(部)。考试相关材料要在阅卷及成绩报送工作完成后按要求整理存放,具体要求参照《济宁医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整理方案》(附件2)。
五、成绩录入
(一)系统开放时间
1.开放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 8:00
2.关闭时间:2016年1月31日(星期日)下午18:00
(二)成绩录入要求
1.请各学院(部)教师在录入成绩前,确认2014、2015级本科专业所有课程已重新设置课程号(课程号前均须有一个“A”),并依据新培养方案将课程有关属性填写完整,具体要求参照《关于维护教务管理系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教务函〔2014〕74号),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专业所在学院(部)进行及时调整。
2.教师录入成绩时如有学生无考试成绩则在备注中选填“旷考”,教务处将统一维护学生“缓考”、“免修”信息。如教务系统学生名单中缺少考生信息,则需单独将该类考生的纸质版成绩(模板见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考务)科。
3.成绩提交成功后方可打印成绩单。
六、机考课程的命题要求、成绩管理、成绩分析、反馈及改进等参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机考课程命题及成绩分析的通知》(教务函〔2015〕33号)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期末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所在单位领导要给予大力支持,并负责在考试前一天通知监考人员。
3.学生复习备考期间,各教研室要安排答疑,并将答疑时间、地点、答疑教师姓名提前通知学生,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督查,不得在答疑过程中划重点或给予任何形式的暗示。
4.学生工作处要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工作,组织学生按时打扫教室卫生。
5.后勤管理处要在考前检查门窗、桌椅及灯光情况,如有异常请及时维修。复习考试期间要进一步搞好膳食,确保考试期间师生的饮食安全。
6.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否则禁止入场;考生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等必备文具。
7.考试时考生要按学号由前往后竖向呈“之”字形排列,监考老师考前要认真组织和检查。对不按要求入座且不服从管理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8.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考生禁止携带如手机、隐性耳机、无线接收电子手表等各种无线通讯设备、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或其它材料等进入考场。带入者要于考前主动放置于讲台,手机等通讯设备同时要设置关机状态。考试过程中如被发现携带有上述物品者一律视为作弊,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为严肃考风考纪,欢迎对违纪和舞弊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济宁校区 0537-3616205 15069777779(67179)
日照校区 0633-2983657 18363376617(626617)
电子邮箱:jyjwk@163.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
2.济宁医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整理方案
3.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报表
(附件详见OA工作流4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