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组织济宁医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的,团队人员不超过5人。
二、立项数量及年限
1.2015年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2.立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并择优推荐,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
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 名额 |
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 | 7 |
公共卫生学院 | 7 |
管理学院 | 8 |
护理学院 | 12 |
精神卫生学院 | 6 |
口腔医学院 | 3 |
生物科学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药学院 | 10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12 |
第一临床学院 | 22 |
第二临床学院 | 6 |
合计 | 100 |
三、选题范围
1. 积极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或原有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作品有继续研究价值的;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过去已结题但仍有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
3.实验教学内容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6.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执行时间
1. 二级学院评选申报:2015年6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组队,确定课题内容,联系确定指导教师并完成评选。
2. 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申报书(电子版需同时通过OA报送)。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屈志强
联系电话:3616208,663399。
3.公示时间:教务处整理、审核、并报经学校同意后于7月10日前完成公示。
其它事宜按《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5〕52号)执行。
附件一: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详见OA工作流,流水号:4313)
教务处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