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进度安排,拟于近期召开修订工作专家论证会,为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济宁:5月17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日照:5月16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论证程序
1.由各专业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依次汇报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修订情况,汇报内容包括:
(1)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思路、调研及研讨情况(含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利益方参与情况);
(2)各专业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与学位、主干学科、主要课程、教学时间分配、课程设置、学时与学分、培养过程与培养模式、考核方式、教学进程表等,每个专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整体阐述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包括学院(部)审核论证情况、修订课程门数等,重点汇报课程教学大纲习题及课外教学要求、不同类型实验项目的设置、理论和实验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形成性评定理念的体现方式等。每个单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专家审议 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等组成专家组,邀请部分学生、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参与,对各单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现场逐一提问、论证,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在校级论证之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一步梳理、研讨、调整、完善。
2.请各学院(部)将调整、完善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论证报告、教学大纲务必于5月13日前交教务处教务(考务)科(OA至高岩),以便及时提交论证专家审议。
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专家论证会分组(详见OA工作流,流水号:4233)
教 务 处
201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