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4学年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及各附属医院,评选教学管理先进集体8个,其中校本部5个,附属医院3个。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教学管理工作符合《济宁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常规》、《济宁医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校本部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由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推荐(候选单位见附表1);各附属医院先进集体由实践教学管理处组织推荐。
近两学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无须推荐,直接认定为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不占推荐名额。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先进集体名单。
4.学校进行审批。
5.学校对获得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动员和申报工作,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请各部门、单位于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将推荐意见及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考务)科,日照校区报送教学楼0802室,邮箱:jyjwk@163.com。
联系人:济宁校区:范怀玉,联系电话:0537-3616205
日照校区:张 倩,联系电话:0633-2983657
附件:1.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名单
2.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以上附件详见OA工作流,流水号:3886)
教 务 处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