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查询和试卷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1浏览:103

各院(系、部):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已录入维护完毕,为确保学生成绩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现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查询和试卷复核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和试卷复核程序

(一)查询成绩,提交复核申请。

1.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要认真复习,准备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补考;

2.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应填写《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表)》(附件1)(每名同学至多复核两门成绩,所填写的复核成绩应为总评成绩)。

3.各院(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收集汇总《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表)》并填报《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学生管理办公室用表)》(附件2),经院(系、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6点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考务)科,逾期视为学生对成绩无异议。

(二)复核试卷,校对成绩。

1.教务处教务(考务)科根据各院(系、部)提交的《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将《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教学管理科用表)》(附件3)于2014年9月8日(星期一)下发至课程所属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负责组织相关教研室开展试卷和成绩的复核工作。

2.各教研室要认真进行试卷复核,并据实填报《期末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教研室用表)》(附件4),连同经复核有问题的原始试卷复印件一并报所在院(系、部)教学管理科。

3.各院(系、部)教学管理科将成绩复核情况汇总并填报《期末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教学管理科用表)》,连同经复核有问题的原始试卷复印件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考务)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6点之前。

二、注意事项

1.教研室试卷查询和成绩复核工作原则上要求由至少2人共同完成。

2.学生本人不得到各院(系、部)和教研室自行核查成绩,各院(系、部)和教研室也不得私自为学生查询、复核成绩。

3.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好本次成绩查询和试卷复核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传达到有关教研室、学生和管理人员,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教务处  

                                         2014年9月1日

 

 

 

 

 

附件:1.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表)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学生管理办公室用表)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教学管理科用表)

      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教研室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