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现发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附件1),并将下学期教学任务相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教学日历,形成排课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据“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安排,编制课程教学日历,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并形成排课要求。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1.每位授课教师的周学时应控制在26学时以内,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2.设置合堂班时,请参照《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合堂分配表》(附件2),两个班合堂上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按照《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合堂分配表》中自左到右的顺序进行合班,不得任意挑选班级组合合班。
3.涉及两校区开课的单位、教研室要统筹安排教学任务,避免时间冲突。
4.教学日历初步形成后,依据各课程教学任务具体安排填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要求统计表》(附件3),以开课院(系、部)为单位整理、汇总后,于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6点前以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考务)科(OA至张倩),以便于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为确保排课工作的顺利实施,教学任务安排较为复杂的课程,可附教学日历。
二、排课及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
1.排课工作安排: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排课工作拟定于2014年1月17-19日在济宁、日照两校区同时进行,为确保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排课基本原则:
(1)排课顺序:优先安排排课要求较高的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公共基础课程优先;专业课程,涉及年级及专业多的优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必修课程优先。
(2)尽量预留每周二、五下午7、8节各年级、专业不排任何教学任务,以便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或安排大规模考试。
(3)注意充分利用工作日1-6节的时间,一些排在1-6节的课程较早结课后,其他时间上课(如周末、工作日7、8节)的课程要提到结课课程空出的时间去上。
(4)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进度、课表编制另行安排。
3.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
正式课表公布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开课计划,并在下学期开学2周内维护完毕,教学日历的维护方式另行通知。
三、教学资料的归档及提交
各院(系、部)将所开课程教学日历等相关教学资料汇编成册存档,并于开学3周内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务(考务)科。
教务处
2014年1月13日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合堂分配表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要求统计表
(以上附件详见OA工作流,流水号: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