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济宁医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13-12-23浏览:348

各教学单位:

现发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各年级、专业教学任务正式稿,请组织、落实好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制定教学进度,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一)教学时间安排

在校生2014年3月1日、2日报到注册,3月3日正式上课,至2014年7月13日考试结束,共19周。最后两周18、19周(2014年6月30至7月13日)为考试周,专门用于期末考试。

(二)教学任务安排

课程教学任务具体安排请见《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书》)。其内容包含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济宁校区、日照校区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学生及留学本科生必修、限选、专业任选课程及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公共任选课教学任务及计划安排另行制定。

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

(一)教学进度制定基本要求

请各课程开课单位根据《任务书》制定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进度。教学进度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要点:

1.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由开课单位制定并提交教务处汇总、整理,统一协调统筹后确定教学进度方案。

2.各专业、年级的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请开课单位注意合理分配周学时且兼顾不同课程间的衔接问题,避免出现学时分配过于集中及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现象。

3.周学时分配不在要求范围内的教学进度安排,由教务处组织协调调整。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公共基础课程优先;专业课程,涉及年级及专业多的优先;进度安排超过12个教学周的原则上靠前排,进度安排少于8周的原则上靠后排。

4.对于同时设有理论与实验学时的课程,为方便高效安排教学进度,请将同一内容的理论课与实验课错开一周,即实验课晚于理论课一周(其中教学进度占满17个教学周的课程除外),后期排课时将不再考虑同一课程同一周内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前后顺序问题。

5.为统一安排全校期末考试,考试周(18、19周)内不安排任何教学任务。

(二)开课单位教学进度安排提交方式

1.普通本、专科、专升本学生的教学进度,由开课单位按要求填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模板》(附件2),以电子版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考务)科(OA至张倩)。

2.留学本科生的教学进度,由开课单位直接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王旭东)。

三、教务管理系统专业教学计划维护

为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下学期开课计划制定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院(系、部)对照《任务书》,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本单位各年级、专业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年春季学期)“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核对、更正。该项工作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1.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

      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模板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留学本科生教学任务书
      以上所有附件见OA工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