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考核方式方法改革,规范计算机辅助考试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深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拟定考试时间、地点
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向学院提出考试申请,并核准考试时间、地点。
第二条 编排考生座次,发布考试通知
课程所在教研室编排考生座次,提交学院教学管理科(未设置教学管理科的单位由综合科负责)审核后向学生发布,期末考试周课程考生座次及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第三条 组卷
考试课程组卷由所在教研室负责,学院内跨教研室开课的整合课程组卷由所在学院负责,跨学院开课的整合课程组卷由牵头开课学院负责。
第四条 试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