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时间:2019-06-17浏览:2699

专业建设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它决定着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水平,是实现学校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桥梁,也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及高等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加强专业建设势在必行。根据我校“十一五”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使专业建设工作朝着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依靠信息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不断提升传统专业,使之优势更明显、特色更鲜明。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结构与整体布局,积极打造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建设的目标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专业建设标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各专业要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教学计划的修订和完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专业支撑学科的研究和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整合。

(一)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确定各专业的个性化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使已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有较大的发展,学科对专业发展的支撑力度更加明显,基础较薄弱的新办专业在一定时期内有明显提升;

(二)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全国行业专业评估标准或(和)国际化专业认证标准建设我校的相关专业;

(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校的专业布局更加科学、专业结构日趋合理、专业申报与退出灵活运行的专业建设机制。

(四)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力争在五年内建成23个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

三、专业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加强学科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学科是高等学校主要职能的具体承担者。学科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各专业必须重视加强专业支撑学科的研究和建设,将支撑学科的建设作为专业建设工作的基础。

各院(系)要将专业建设尤其是新办专业的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的目标、任务、标准、时间以及相应的组织保障和配套措施。在五到六年的时间,将其中一些新办专业建设成为学校的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