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把好教材使用质量关,根据《济宁医学院教材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教材认证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教材认证工作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认证工作,消除教材在编写、出版、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不断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管理,杜绝不合格教材进入课堂。 二、认证组织
教材认证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实行校、院(系、部)两级认证。各院(系、部)教材工作指导小级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教材认证工作,学校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教材认证工作的最终审定。
三、认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