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电子教案制作标准

时间:2019-06-17浏览:113

 

一、教学目标

(一)符合本学科或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二)教学内容组织及结构合理,学习路径明确,逻辑严密,知识关联清晰。

(三)运用大量的图表、音频、视频及动画,生动准确的表达教学内容,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恰如其分的用多种方式表述教学中的疑点、难点及重点。

(五)电子教案应与纸质教案平行、同步。

二、基本要求

(一)电子教案运行正常,链接准确,可靠性高。

  (二)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媒体类型。

  (三)图片、录像清晰,动画准确生动,音效质量高,标准普通话播音。

(四)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色彩协调,无干扰教学因素。

  (五)采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

  (六)文字及排版:

   1.文字简明扼要、提纲挈领,避免照抄文字教材;

   2.标点符号准确,专业术语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文字颜色与背景颜色协调,清晰易辨;

    4.正文字体≥28号字(Powerpoint);

    5.每张幻灯片的文本行数≤10行,每行≤18字;

    6.文本排版须边缘留有一定空白,构图美观。

 三、技术指标

  (一)电子教案中的静态图像。

    1.采用BMP、JPG、JPEG、GIF、PNG等文件格式;

    2.较大的图像建议压缩处理,图像分辨率不低于72~100dpi;

    3.教学内容的图像放大后尺寸320′240像素、颜色数≥16位(即全真彩)为宜;

    4.所有静态图像扫描后,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裁剪、校色、背景等处理,以使图像清晰、逼真。

  (二)电子教案中的声音:

    1.除片头、片尾外,少用或不用背景音乐;

    2.教学内容的声音文件可采用WAV、MID、MP3等格式,采集质量≥11.025 kHz、16 bits、Mono为宜;

    3.无论何种声音采集系统,均须避免杂音。

 (三)电子教案的视频:

    1.可采用AVI、MPEG格式;

    2.视频窗口大小建议≥352′288像素。

 (四)电子教案中的动画:

    1.动画文件可采用AVI、SWF等格式;

2.为使动画(二维、三维)画面连贯,建议动画速度≥12帧/秒;

3.动画窗口大小应适当。

 (五)电子教案中的导航与链接:

1.可适当添加页面导航与链接,增强交互性;

2.导航与链接准确,防止误导和错链。

 (六)电子教案中的动态演示与切换效果:

1.每张幻灯片中的动态演示效果≤3种;

2.画面动态演示、切换效果时间≤3秒。

 (七)电子教案的网上运行:可将电子教案发布为网页格式,以便网上运行。

教材认证标准及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