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

时间:2019-06-17浏览:141

 

为了调动我院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提高教材质量,推动我院教材建设,提高我院的知名度,按照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拟定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优秀教材评选,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教材范围和申报条件

参评教材范围:(一)我院教师主编(或第一编者)的统编或规划及协编教材;(二)自编正式出版的教材;(三)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及配套实验教材。                   

申报条件:(一)正式出版教材,要符合国家教育部评奖规定的出版时间要求,连续使用两届以上,有三所以上院校采用,反映良好的教材;(二) 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及配套实验教材,必须是列入我院自编教材规划,符合评奖编写时间要求,连续使用两届以上、反映良好的教材;

二、评选原则

根据高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综合创新人才的方针,高等学校的教材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向多样化、精品化发展,要研究和吸取国内外教材的长处,联系教学工作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实际,形成自已的特色。要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先进性和教学的适应性,这既是教材编写的原则,也是教材质量评价的标准。

三、评选指标

拟定科学的质量评选指标,是教材评选工作的核心。其主要指标是根据思想性、科学性,客观性、实用性和简易性原则,建立教材编印质量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指标体系。

(一)思想水平: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能否运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阐述科学的基本理论。

(二)科学水平:概念的阐述、原理的论证、公式的选择是否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在教学大纲范围内,是否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三)教学水平: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取材是否合适,份量是否适当;是否适宜教学和符合教学规律;是否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四)文图水平:文字是否准确、精练、通顺易懂;图表是否清晰明了;文图配合是否连贯一致、表达准确。

四、评选办法

(一)由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评选时间、申报条件和数额分配(一般不超过出版总数的20%)和具体评选办法后,向各系(院)、部发出教材评选通知和有关表格。

(二)评选程序:主编填写申报表 → 教研室讨论通过→系(院)部推荐→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 院长审批。

(三)评奖等级和奖励:我院优秀教材评选,分等级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1.等级:设立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参评教材数量确定,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2.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经费从教材建设基金中支付。

五、其他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我院正式出版的获奖教材中,按评定等级向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或省)依次择优推荐评奖。

(二)被评为我院优秀的自编教材,优先向出版社和高等学校教材交流中心推荐出版和交流。

(三)按正式出版教材和自编自印教材两大类分别评选,评选时可适当照顾到不同类型的教材(基本教材和配套教材)。

(四)社科类教材的评选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参照本办法由社科部初审推荐,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后报院长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