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教材准确及时到位,确保教学顺利运行,现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材征订方式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材质量,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生全部教材(必修课和Ⅰ类选修课理论和实验教材)由学校统一征订,不允许学生通过其它渠道购买,教材费由学生按实际招标价格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现场结算。
二、教材选用的原则及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规章制度汇编(教学科研分册)》的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三、教材征订流程
1.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按照教学任务书制定教材选用计划,教材一经选定后不得擅自更换,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教材的,必须在教材订购之前,提交所在院(系、部)审定并报教务处批准。
2.教材的选用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3.征订流程:
(1)登陆教材网络管理系统→(2)在规定的时间内勾选使用教材及相关信息→(3)教材科将已经收订的教材信息反馈给各二级学院→(4)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上报(按反馈表中征订教材信息格式上报),同时将电子版信息报教材科。
4.研究生和留学生所使用教材分别报送研究生处(联系人:潘兴丽,1367570528)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冯冰,18766836886)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订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选用征订的2016年秋季教材,因数量较大,请各院(系、部)务必于7月7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需征订教材录入系统,以便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
2.新选用或更换教材的教研室必须填写《教材选用变更审批表》,教材未变更不必填写(教材正常改版不必填写)。
3.在《教材选用审定汇总表》报送教材科后,若因故需调整教学计划(或课程),应同时将教材选用申请报教材科。
4.各院(系、部)要妥善保存教材选用征订及有关教材工作方面的资料,以保证教材档案资料连续完整。
5.在教材选用征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教材科联系(联系人:崔斌,联系电话:18765376553,66553)。
附件:
1 《教材选用变更审批表》
2 教材网络管理软件使用教程
教务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