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学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均要全面向学生开放。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 教学实验室(中心)会同相关教研室或学科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2.教学实验室(中心)自主开设的实验项目须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实验室用)》(见附件2);学生自主申报项目须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见附件2),教学实验室(中心)统一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
3. 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实际需要,本着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内容、学时及所需耗材进行审核,并于7月3日(周五)前将审核通过的《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和《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OA发至屈志强,3616208,663399)。
4.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论证,并公布论证通过结果,各学院(部)于结果公布一周内组织教学实验室(中心)制定《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表》并在学院(部)网站上公布,及时通知学生申请参与。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学实验室(中心)及教研室或相关学科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并做好动员工作。
2. 各学院(部)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有关要求执行,确保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学期申报的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暂不申报,对需要进行实验研究的项目,待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后,可直接纳入实验室开放项目。
四、工作量统计
各实验室(中心)认真总结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收集整理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实验报告、实验成果等各项资料,妥善保存、备查,并按照实际完成实验室开放工作量,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9日(周五)前将纸质版报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OA发至屈志强)。
附件:
1.《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流程》
2. 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3.《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4.《济宁医学院实验教学消耗材料列表(2015年第一版)》
(详见OA工作流,流水号:4330)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