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精神卫生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了廉政勤政宣誓和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活动。精神卫生学院院长王克勤、党总支书记费波,全体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由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李雪梅主持。学校纪委委员、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于景科参加活动。
费波首先传达了《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勤政宣誓和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勤政宣誓和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廉政勤政意识,进一步保持思想的纯洁性、队伍的纯洁性、作风的纯洁性,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活动。王克勤提出,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对教工党员的要求,学生党员干部也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落实廉政纪律要求,希望广大学生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学院的优良学风,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在费波的带领下,全体人员面向党旗进行了庄严的廉政勤政宣誓并现场签订了廉政勤政承诺书。